各位同学:
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,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对教育普法的重要支撑作用,根据上级相关要求,学校拟开展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法护成长 筑梦未来
二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6月10日
三、参与对象
全院学生
四、征集活动基本安排
(一)作品要求
1.坚持正确导向,体现教育意义。全面准确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、精神实质、实践要求,准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结合社会热点与信息传播特色,紧扣法治教育主题,具有主题鲜明、富有创意、构思新颖等特点,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内容,具有法治教育意义;推动创作欣赏作品与法治思维培养有机结合,通过学习法律知识、参与法治实践推进做中学、学中做,通过创作优秀作品展现法治观念。
2.弘扬宪法精神,增强法治意识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,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自觉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。通过对民法典、刑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、家庭教育促进法、国家安全法、环境保护法、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,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,创作贴近生活的法治作品。在创作中感受宪法力量、领悟宪法精神,理解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职责和义务,促进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,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
3.创编艺术佳作,彰显法治精神。坚持思想性、知识性和艺术性有机统一,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讲述法治知识、展现法治文化、弘扬法治精神。选择恰当法治题材、融入法治元素、塑造生动形象,运用多样化艺术手法,用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引导人、熏陶人、影响人。广泛利用家校社协同教育,充分发挥教学资源、法治资源、艺术创作资源优势,编创具有较强专业性、观赏性的优秀法治作品,通过创作既具有艺术性又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佳作,展示新时代法治教育新风貌。
(二)作品形式
1.文字作品。以“我身边的法治故事”为主题,文体不限,包括记叙文、议论文、小说、散文等,文章不少于600字,诗歌总行数不超过30行。作品突显法治精神,文笔流畅生动。
2.视频作品。视频作品可1人或集体创作,原则上集体创作的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5人。
(1)微视频:包括微电影、微动漫、公益广告、快闪、讲述、工作展示等形式,时长不超过5分钟,公益广告等宣传片时长不超过1分钟。
(2)文艺作品:包括歌曲、舞蹈、曲艺、戏曲、童谣、舞台剧等原创法治文艺节目,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
作品画面、声音清晰,画面比例为16:9,文件大小不超过50M(可提交非高清文件,高清无压缩版自行保留,用于获奖后展示播出)。
3.手工与美术作品。包括海报、书法、绘画、板报、图配文、泥塑、剪纸、篆刻等平面或手工实物作品,应为个人独立创作,以图片形式提交(可多角度上传作品的结构、造型、细节图片,自行保留作品原件或设计源文件,用于获奖后展示)。
(三)作品评选及提交
1.学校推荐及流程
(1)院(系)初评
学院征集作品后开展初评筛选,确定推荐作品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。请有意愿参加的同学于6月10日24:00之前将推荐作品、《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》(附件1)word版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:jgfdw@bnu.edu.cn,邮件命名为“姓名+法治教育作品”。未获得院(系)推荐的作品,院系把关后通知作者本人,作者本人通过“个人提交途径”参与此次活动。
(2)学校终评与推荐
对学院上报的推荐作品,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,并择优报送至北京市参与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。
2.个人提交途径
途径一:于4月28日至6月28日期间,关注并登录丘瑞斯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丘瑞斯微信小程序,选择“第十一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”专区,登录、报名上传作品。
(四)其他需说明事项
1.学生应实事求是填写指导教师,原则上每件学生作品填报一名指导教师,学生独立完成的作品可不填写指导教师。
2.作品必须原创,主创人员应为在校师生,对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,且未在报刊、网络等公开发表。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,一经确认,取消该作品及报送单位参评资格,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。
3.活动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、任何外部链接等内容。
4.主办方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、改编、再创作、部分采用作品等权利。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还,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。
5.作品须题目规范,不得出现违法违规、违背公序良俗等题目。注意控制题目字数,突出作品主题,避免以“宪法作品”“法治作品”等宽泛词语或本届活动主题为题目。
6.个人线上提交须仔细填写作品信息,个人作品仅可填写一位作者,集体创作的作品最多填写5位作者。
联系人:王骏,588021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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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14日